冯白驹(1903—1973),乳名公孙,辈名冯裕球,学名冯继周,笔名冯布文。海南省海口市
1916年在云龙高等小学读书期间,就与进步同学组织同志互助社。
1925年考入上海大夏大学预科,常与在沪琼籍进步同学往来,阅读革命书刊。
192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琼崖四二二事变,中共琼崖地方委员会转入农村斗争,奉命组建中共琼山县委员会,任书记。建立和发展基层党组织,创建琼山县讨逆革命军。
1927年7月,任琼崖讨逆革命军第六路军党代表,1927年9月率部参加全琼武装总暴动。后任中共琼崖特别委员会候补委员。
1929年初,受中共琼崖特别委员会委派组建中共澄迈县委员会,任县委书记。
1940年9月任中共琼崖特委书记兼独立总队总队长和政治委员。1941年2月任中共琼崖军事委员会主席。
1944年秋任琼崖人民抗日游击队独立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为琼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抗日武装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卓越贡献。解放战争时期,他任中共琼崖区委书记、琼崖临时人民政府主席、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他领导海南军民坚持革命战争23年红旗不倒,被誉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海南区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海南行署主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浙江省副省长等职。
1950年5月,任海南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副主席);1950年6月任中共海南岛区委员会书记(后称第一书记);
1950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1950年9月任海南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
1950年11月上旬与叶剑英进京汇报工作,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接见;
1951年4月,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1952年夏,在中共广东省党内开展反“地方主义”斗争中受到批判,同年冬调任中共华南分局委员兼统战部长;
1952年10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负责抓“私营工商业改造”试点工作;
1954年8月,被免去中共海南岛区委员会第一书记的职务;
1954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员会书记处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省长;
1955年9月,任国防委员会委员,并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八一勋章和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5年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1957年2月,在中共广东省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因1956年冬所谓的“地方主义”受到批判;1957年12月,被撤销广东省委员会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海南军区政治委员的职务;
1958年1月,被下放到广东省三水县劳动锻炼;
1963年4月,调任中共浙江省省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副省长,分管文教、卫生、科技,主管计划生育和防治血吸虫病等工作;
1966年8月,出席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审查和迫害;
1973年7月19日,在北京逝世。
著有《中国共产党的光辉照耀在海南岛上》、《红旗不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