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和住宿费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乌拉尔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乌拉尔学院党政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符玉等4名学生减免2023-2024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申请,具体名单如下:
2021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班 符玉
2021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班 刘青月
2021级旅游管理班 刘韦丽
2022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班 刘美黎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5日-17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到范欣欣老师处,联系电话:15945310146。
乌拉尔学院
2023年10月15日